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停路边的车被社区清运车拖走卖掉后续双方调解

来源:中国社区医师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2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8月14日,四川巴中,王先生停在路边的车辆被社区清运车拖走卖到废品站一事终于有了结果—— 在当地社区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协调解决下,王先生和拖车方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如果

8月14日,四川巴中,王先生停在路边的车辆被社区清运车拖走卖到废品站一事终于有了结果——

在当地社区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协调解决下,王先生和拖车方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如果王先生对修车价格没疑问可修车,由拖车方支付维修费;如果对修车价格有疑问,则在8月20日前再寻找合适的二手车,双方认可后,由拖车方支付费用,同时原车报废。如果在8月20日前双方未确定购买二手车,只有再次选择维修车辆,由拖车方出维修费。另外,拖车方补偿王先生因此事所造成的的误工费、油费等各类费用共计1000元,于支付维修费或购买二手车时一并支付。

事件回顾:

车辆停路边被社区清运车拖车卖掉??

8月5日,王先生发现自己停在出租房对面公路边的车辆,被社区志愿者当做“僵尸车”拖走后,在废旧处理厂被拆掉,王先生随后报警“盗窃”,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江北派出所介入调查。

王先生小车被拆

针对社区拖车的事情,社区书记石先生介绍,王先生停车的位置属于“城郊结合部”,按照巴中市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属于属地管理”原则,车辆停放属于社区管理,交警不负责管理,社区有权限拖车。但是拖车之后,卖车的行为是拖车方的事情。

?清运车照片

8月11日,王先生拿到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江北派出所《不予立案通知书》。红星新闻记者和王先生来到佛江社区办公地,社区书记石先生表示,针对王先生车辆的问题将会尽快与其协商处理。

8月13日,车主王先生电话联系红星新闻记者,在8月14日上午,佛江社区将组织自己和拖车方进行调解。

双方调解:

若对维修价格无疑问拖车方出钱修车

8月14日上午,佛江社区联系拖车方和王先生到社区调解此事,双方本着诚意解决事情的目的坐在一起。

拖车方彭某某和贺某某现场承认,卖车是两人私下行为,但车主王先生也有一定的过错,车子停在公交站台路面上,无牌无电话,按照社区要求,当做“僵尸车”在处理。如今,事情已经发生,愿意赔偿损失。

在调解会上,王先生表示,自己也是带着诚意前来协调解决事情。

通过社区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协调解决下,王先生和拖车方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如果甲方对修车价格没有疑问可以修车,由乙方(拖车方)支付维修费。如果对修车价格有疑问,则在8月20日前再寻找合适的二手车,双方认可后,由拖车方支付费用,完善过户手续,同时原车辆报废处理。“如果2020年8月20日双方未确定购买二手车,则由甲方(王先生)于2020年8月21日指定汽车修理厂对原车进行维修,乙方(拖车方)向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同时,由修理厂出具收据,维修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另外,乙方(拖车方)补偿甲方(王先生)因此事所造成的的误工费、油费等各类费用共计1000元,于支付维修费或购买二手车时一并支付。

协议

随后,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停路边的车被社区清运车拖走卖掉车主报警被盗警方不予立案,社区将组织协商

停路边的车被社区清运车拖走卖废品拆掉社区称只让拖车没让卖车警方介入

红星新闻记者张杨?摄影报道

编辑成序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文章来源:《中国社区医师》 网址: http://www.zgsqyszzs.cn/zonghexinwen/2021/0427/1520.html



上一篇:快乐驿站伴成长社区暑期班结业孩子们的才艺展
下一篇:数字体育分论坛探究“体育信息化、数字化”

中国社区医师投稿 | 中国社区医师编辑部| 中国社区医师版面费 | 中国社区医师论文发表 | 中国社区医师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社区医师》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