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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路边的车被社区清运车拖走卖掉后续双方调解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8月14日,四川巴中,王先生停在路边的车辆被社区清运车拖走卖到废品站一事终于有了结果—— 在当地社区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协调解决下,王先生和拖车方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如果
8月14日,四川巴中,王先生停在路边的车辆被社区清运车拖走卖到废品站一事终于有了结果——
在当地社区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协调解决下,王先生和拖车方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如果王先生对修车价格没疑问可修车,由拖车方支付维修费;如果对修车价格有疑问,则在8月20日前再寻找合适的二手车,双方认可后,由拖车方支付费用,同时原车报废。如果在8月20日前双方未确定购买二手车,只有再次选择维修车辆,由拖车方出维修费。另外,拖车方补偿王先生因此事所造成的的误工费、油费等各类费用共计1000元,于支付维修费或购买二手车时一并支付。
事件回顾:
车辆停路边被社区清运车拖车卖掉??
8月5日,王先生发现自己停在出租房对面公路边的车辆,被社区志愿者当做“僵尸车”拖走后,在废旧处理厂被拆掉,王先生随后报警“盗窃”,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江北派出所介入调查。
王先生小车被拆针对社区拖车的事情,社区书记石先生介绍,王先生停车的位置属于“城郊结合部”,按照巴中市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属于属地管理”原则,车辆停放属于社区管理,交警不负责管理,社区有权限拖车。但是拖车之后,卖车的行为是拖车方的事情。
?清运车照片8月11日,王先生拿到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江北派出所《不予立案通知书》。红星新闻记者和王先生来到佛江社区办公地,社区书记石先生表示,针对王先生车辆的问题将会尽快与其协商处理。
8月13日,车主王先生电话联系红星新闻记者,在8月14日上午,佛江社区将组织自己和拖车方进行调解。
双方调解:
若对维修价格无疑问拖车方出钱修车
8月14日上午,佛江社区联系拖车方和王先生到社区调解此事,双方本着诚意解决事情的目的坐在一起。
拖车方彭某某和贺某某现场承认,卖车是两人私下行为,但车主王先生也有一定的过错,车子停在公交站台路面上,无牌无电话,按照社区要求,当做“僵尸车”在处理。如今,事情已经发生,愿意赔偿损失。
在调解会上,王先生表示,自己也是带着诚意前来协调解决事情。
通过社区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协调解决下,王先生和拖车方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如果甲方对修车价格没有疑问可以修车,由乙方(拖车方)支付维修费。如果对修车价格有疑问,则在8月20日前再寻找合适的二手车,双方认可后,由拖车方支付费用,完善过户手续,同时原车辆报废处理。“如果2020年8月20日双方未确定购买二手车,则由甲方(王先生)于2020年8月21日指定汽车修理厂对原车进行维修,乙方(拖车方)向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同时,由修理厂出具收据,维修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另外,乙方(拖车方)补偿甲方(王先生)因此事所造成的的误工费、油费等各类费用共计1000元,于支付维修费或购买二手车时一并支付。
协议随后,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停路边的车被社区清运车拖走卖掉车主报警被盗警方不予立案,社区将组织协商
停路边的车被社区清运车拖走卖废品拆掉社区称只让拖车没让卖车警方介入
红星新闻记者张杨?摄影报道
编辑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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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区医师》 网址: http://www.zgsqyszzs.cn/zonghexinwen/2021/0427/1520.html